近20年来在祖国大陆积极的推动下、经过两岸商界、业界的共同努力,两岸农产品贸易、台商对大陆农业领域的投资持续增加、种源与技术的引进、学术交流与人员往来均有重大进展,对推动两岸农业合作、实现互利双赢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对于促进相互了解、相互信赖并在此基础上推进祖国和平统一大业的完成有着积极而深远的意义。
重庆地处内陆,扩大农业对外开放,是地区农业经济发展的内在需要。借鉴外省市的经验,积极开展渝台农业合作与交流,将对我市农业经济的快速发展起到积极地促进作用。
一、台湾农业发展现状及特点
(一)台湾农业发展现状
战后,台湾农业经过“恢复——发展——停滞——转型”四个阶段后农业的现代化水平已接近发达国家的平均水平。台湾是一个山多海阔、气候温暖、雨量充沛的省份,通过以工补农,农地重整,实行田、路、灌溉配套,同时迅速发展各种小型农业机械,促进了农业现代化水平的提高。20世纪70年代就基本实现了农业现代化,耕作机械化程度已在95%以上。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产业结构的调整,台湾农村劳动力向着非农化方向转移,使得土地有了整合经营的可能。台湾的土地法及相关政策的实施,严格地保护了耕地。1991~2002年,11年间耕递减仅54.3万亩,平均年递减率为0.38%。台湾农民的收入不断增加,走上了小康致富的道路。
(二)台湾农业的特点:
1、农业生产结构合理
近50年来台湾农业结构发生了很大变化,从产值比重角度看种植业份额减少近一半,而经济作物、畜牧业、水产、花卉、蔬菜则是稳中有升。
2、产业化、组织化程度较高
台湾以农会为代表的农民组织遍及乡镇,绝大部分农民或渔民都是农会或渔会会员,与之相配套的还有农业合作社、农事经营班和农业产销班等组织,这些农民组织既是经济组织又是政治组织,组织起来的农民极大地降低了与“政府”、与社会各种利益集团对话、交易的成本。他们发挥着农业生产组织、农产品运销、金融信贷、市场交易、农民维权、农事诉讼、法律援救和利益诉求等主导作用。
3、现代农业技术水平较高
科技对台湾农业贡献率在60%以上。科研推广体系较为完善,科研上侧重应用研究。在良种和栽培技术方面接近发达国家水平。
4、精致农业较发达
20世纪80年代中期,台湾开始推行精致农业,主要是果蔬和花卉业,及畜禽水产业集约化经营。目前在优质米、园艺设施、产期调节、企业化经营、工厂化生产上成效较为突出。
5、农业信息化建设
台湾农业的信息化建设始于1998年,建立了全台湾“农业产销班资讯网”。同年还建成“台湾网络商品城”,“农渔会资讯共用中心”“农业全球资讯网”及农产品电子商务交易等。
二、两岸农业合作现状及特点
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发展,两岸农业已处于不同的发展阶段,大陆和台湾农业各具优势和弱点,台湾虽然资金充裕、农业技术较为先进、组织管理营销模式成熟、农业品种优良,但劳动成本相对过高、农业发展受地域限制、境内市场过小发展空间有限。大陆土地广袤、劳动力丰富、人工成本低廉、广阔的境内市场,但存在资金匮乏、农业技术相对滞后、农业品种较差、农业经营组织化建设尚处于探索阶段等问题。因此,两岸农业合作是互惠互补的合作。
由于地域、人文、水土、气候、生态环境、交通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两岸农业合作仍以福建、海南、广东、上海、山东、浙江、江苏等东南沿海省、市为主。
为了汲取台湾先进农业成果,促进海峡两岸农业交流合作向更高水平发展,自1997年以来由国家外经贸部、农业部和国台办联合批准在福建省、海南省、山东省、黑龙江省、陕西省设立了“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台湾“国、亲、新”三党大陆参访后大陆农业对台开放力度进一步加大,继海南省之后福建省整体成为两岸农业合作试验省。两岸农业交流合作的成效:促进了当地农业的转型升级、提高了农民的农业技术水平、拓宽了农民的就业门路、增加了当地农民的收入、保护了生态环境也提高了资源效率。
三、重庆农业对外开放现状及渝台农业合作的有利条件
我市农业对外开放已经有了一定的基础,但总量偏小,规模不大。98年至今,我市农产品累计出口值达7.46亿美元,与发达地区比较,特别是与国际市场的要求相比差距很大。目前我市农产品出口总量不到2亿美元,而广东省、山东省农产品出口去年均达49亿美元,分别约占全国农产品出口总量的四分之一。这与我市农业对外开放思想观念、工作力度、地缘位置关系很大,更与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生产技术落后,农业体系投入严重不足和小农经济体制改革滞后关系密切。
重庆正处于全面推进富民兴渝、加快建设长江上游经济中心的新的发展阶段。渝台农业交流合作的有利条件:一是国内市场大。重庆面向西部三亿多人口的内需市场,商机无限;二是有丰富的物产资源,为农副产品加工业提供了很大的发展空间;三是人力资源丰富,适合发展劳动力密集型的农业产业;四是重庆具有西部大开发和三峡库区建设的各种优惠政策,对于招商引资有吸引力。当前第三波台商大迁徙蓄势待发,台资企业正纷纷从沿海地区向内地发展,因此,台资农业企业合作涉足重庆农业投资发展正合时机,渝台农业合作只要坚持“优势互补、互惠互利、长期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就一定会打开新的良好的局面。
四、渝台农业合作的意见和建议
(一)整合力量、畅通信息、加大农业对外开放的力度。
我市“十一五”规划应把推动农业对外开放,建设现代农业体系,实现农业的制度创新、结构创新、技术创新放在更加突出的重要地位。应以抓工业、抓交通的气魄来抓农业的对外开放,摒弃守株待兔的思维方式,积极动员起来,整合全市相关部门力量,主动出击共同做好这项工作。
据我们了解,台资企业、台湾农业界对于到重庆发展并不是没有兴趣,只是对投资环境、合作项目不够了解,信息不够畅通。当前我们要着手做好充分的准备,营造好两地交流合作的气氛,要在制定政策、宣传组织、项目遴选上下功夫,要建立较为完备的农业项目信息库,建立与台湾农业科研和经济组织的联系机制,通过多种方式和多种渠道开拓渝台农业合作的新局面。
(二)成立重庆市渝台农业合作交流的常设机构具体内容如下:
1、为了与国家的大政方针相统一,机构原则上应是有官方背景的民间组织,常设机构可挂靠在市农办,市财政给予适当经费支持。
2、常设机构名称定为“重庆市渝台农业合作协会”,协会以贯彻“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对台工作方针为宗旨,促进交流、扩大合作、服务农业、加强信息,为重庆对外开放和祖国统一大业服务。
3、协会的主要业务范围,以建设我市现代农业体系为中心,积极拓展渝台农业合作渠道,促进台湾农界、商界和学界来渝交流合作。
4、协会设置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从事对台交流与合作的有关市、区、县,相关政府部门、涉外政党、社会团体、农科院校,研究院所和热心渝台农业交流合作的人士,经过一定的程序,均可成为会员。
(三)申请设立“渝台农业合作试验区”。
“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作为两岸农业交流合作的载体在福建省、海南省、山东省、黑龙江省和陕西省取得了很好的成效。因此,我市也应尽早规划,适时向中央有关部委向申请设立“渝台农业合作试验区”。建议试验区可在各方面条件相对较好的九龙坡区、北碚区、渝北区、永川市、江津市内选择。
(四)以引进台资农业企业为先导,逐步形成规模效益。
有针对性地利用本地资源,引进台资农业企业,壮大我市农业龙头企业的力量,发展优势产业,改变地区农业经济结构,提高农产加工品的质量和附加值、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
引进的方法:一是直接邀请台湾农业组织及农业企业来渝投资;二是与在沿海落户的台资企业进行项目合作,使其产业向内地扩展。
(五)大力开展渝台农业科技交流。
两岸农业合作,科技交流与农技培训是其中的亮点。台湾农科学者、营销专家与海南、福建、广东等地已形成多方位、多层次的论坛交流,定期来大陆开展人员培训和机制创新,为当地培养了大批农技能手,促进了农民创业和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提高了当地农业的综合效益和竞争力,加快了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的转移,成为解决“三农”问题新的渠道和有效途径。因此,渝台农业合作应把两地农技交流、人员培训和机制创新作为重点工作之一。
(六)借鉴台湾农民合作组织经验,提高我市农民组织化程度
提高农业的竞争力和综合效益,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而提高农业的组织程度,又是提高农业竞争力和综合效益的重要途径。在这方面,台湾农民组织经过100多年的发展,对保障农民权益、提高农民知识技能、促进农业现代化、改善农民生活、发展农村经济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其中有很多成功的经验值得我们借鉴。
目前,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尚处于探索阶段,农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覆盖范围非常有限,经济实力和竞争力不足,服务功能薄弱,发展不够规范,缺乏法律地位。为此建议:1、组织赴台考察调研台湾农民合作组织,并与之建立联系;2、结合本地实际,对农民合作组织进行深入调研,国内可参考北京郊区农民合作组织运作情况及其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