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4月1日,台盟重庆市工委副主委、市肿瘤医院医保科科长骆亚非接受重庆政协报记者专访,就我市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如参保人群、医保费用、补助标准等方面的问题,向记者作了详细的解说。重庆政协报以大篇幅登载了这次访谈。
骆副主委在采访中谈到,我市公费、劳保医疗制度建立于上世纪50年代,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日臻完善,这种医疗制度的弊端日益突出,已经不能适应当今的社会经济体制。现在实行医疗保险实际上是一种制度的改革。它实行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机制,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社会化管理,使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有稳定的来源,切实保障职工基本医疗。同时,它建立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发挥社会互助共济和个人自我保障的作用,形成医、患、保三方制约机制,控制医疗费用过快增长。它还改变以往医疗保障覆盖面窄的状况,使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职工基本医疗,并实现福利保障到社会保险的转变,解决职工医疗待遇苦乐不均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