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台盟简讯 > 正文

台盟重庆市工委学习座谈《反分裂国家法》

2007-06-21 09:57 方玲 次阅读

    2005年3月28日,台盟市工委委员和部分盟员参加了工委召开的学习贯彻《反分裂国家法》座谈会,骆亚非副主委主持会议。
    与会同志认真学习了《反分裂国家法》全文,表示完全赞成,坚决拥护该法,并结合江丙坤参访大陆和台岛“3•26”游行等事件谈了自己的学习体会。骆亚非副主委指出,要正确认识和理解《反分裂国家法》的立法宗旨和实质内容,它不是一道所谓的战争动员令,而是一部维护和平、促进统一的法律。该法规定国家在一定的条件下,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旨在敦促“台独”分裂势力停止一切分裂祖国的活动,目标明确,决不是针对广大台湾同胞。我们要警惕和识别“台独”势力歪曲、污蔑《反分裂国家法》,误导台湾民众,挑动两岸对立的各种政治把戏,继续做好台湾人民的工作,向各自联系的岛内亲朋宣传、解释《反分裂国家法》,希望越来越多的岛内民众能够理性、客观地解读《反分裂国家法》,感受祖国大陆的最大善意和诚意。
    参政议政委员会主任吕荣中、市人大代表李玉莲、工委委员许沛等先后在座谈会上发言,认为《反分裂国家法》颁布得非常及时,意义深远。以和平的方式促进统一,以非和平的方式遏制“台独”,突出强调“国家依法保护台湾同胞的权利和利益”,表达了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十三亿中国人民的共同意愿,对维护台海地区的和平稳定将起到重大作用。该法的出台必然会引起岛内“台独”势力的强烈反应,在台独”势力号召下出现的反对《反分裂国家法》的“3•26”游行就是其中一例。但与游行闹剧相比,国民党副主席江丙坤参访大陆得到了近半数岛内民众支持,表明台湾同胞对改善和发展两岸关系还是充满了关切与期望。
    与会同志一致认为,两岸同胞血浓于水,作为有着台盟盟员身份的台胞,更应当以高度的历史责任感来对待台湾问题,以促进祖国和平统一为己任,加强对《反分裂国家法》及国家各项对台方针政策的学习,积极参与对台工作,为实现祖国统一而不懈努力。

友情链接